首頁> 業務項目>清潔隊>野犬捕捉 <<上一頁
 
野犬捕捉 。申辦流程  。線上申辦 。表格下載
>申請對象<
龍潭鄉鄉民
>申請人應備證件<
清潔隊整治環境衛生申請表
>處理期限<
7天
>承辦單位<
清潔隊
>備註<
一、針對本鄉無主之棄犬。
二、原則於每星期五處理。
二、另可電洽清潔隊(03-4796726)申請。
桃園縣龍潭鄉(32552)中正路210號     總機:(03)4793070
Copyright (c)2004 桃園縣龍潭鄉公所
最佳解析度 1024x768 pixel 請使用IE 5.5以上版本之瀏覽器

線上人數:
訪客人次: